典型案例:王先生前往某銀行申請住房貸款被拒理由是其個人信用報告顯示多家小額貸款公司的查詢記錄和貸款審批未通過記錄。他前往自助查詢點打印個人信用報告,發(fā)現存在多家小額貸款公司以“貸款審批”為由的多條查詢記錄。王先生仔細回想,確實曾經瀏覽過這些公司的網站或APP,希望進一步了解其貸款業(yè)務及可申請的貸款額度,尚未申請辦理,但在某些頁面點擊了“同意"按鈕,點擊前未詳細閱讀頁面內容。
套路解析:少數小額貸款公司網絡平臺要求消費者點擊同意有關協議的按鈕后方可進入,利用消費者急于瀏覽了解具體貸款業(yè)務信息、少有耐心通讀全部內容的特點,在冗長的格式條款中嵌入“套路”,如貸款前中后環(huán)節(jié)征信查詢、向第三方提供消費者金融信息、將消費者金融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等概括授雙條款,此類條款常采用灰色小字,在隱蔽位置以不顯著的方式展示,術語專業(yè),晦澀難懂,在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持續(xù)有效,無法返回查看、復制、下載、保存,且默認選擇同意。導致消費者雖點擊“同意”,卻在本人“不知情”情況下授權了其對個人金融信息的處理。
小貼士:依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14條,金融消費者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的,該同意應當由其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確作出,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單獨同意或者書面同意的,從其規(guī)定。消費者點擊小額貸款網絡平臺的“同意”按鈕需謹慎,應提高自身信息安全權的保護意識,認真閱讀并理解協議條款,厘清授權內容及時效范圍,了解所同意事項的可能后果,不隨意委托他人簽訂協議、授權他人辦理金融業(yè)務,否則不僅可能影響個人征信記錄進而影響正常信貸,還存在個人金融信息泄露的隱患。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